为了做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工作,根据上级文件、学校部署,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学院推免工作小组
总负责:康文、孟祥宗
组长:曹建国、谢月恒
成员:黄继荣、周欣、戴锡玲、李慧、陈军、伍晓斌、金敏凤、戴绍军、王红兵、吴畏、徐昊天、屠跃邺、曾秋烨。
秘书:郭正红
监督:康文、武迪
二、推荐资格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包含当年经春季高考入学的学生,不包括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不包括定向和委培的学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品行优良,积极向上,身心健康。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受校纪及以上处分)不予推荐。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所有课程初考需合格,绩点计算范围内的课程平均绩点大于等于3.0;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科研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4.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本条件者可优先获得推免生资格。
三、名额分配
1.名额分配原则:坚持突出重点,着力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充分发挥好推免政策在选拔和培养国家发展战略急需高层次人才,如“六卓越一拔尖”、“四新”、国家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所在学科、重大科研任务攻关项目所在学科等国家急需专业方面的引导和激励作用。
2.推免类型与名额安排:推免类型分为卓越师范生专项和普通类型,不区分学术和专业学位。学校分配到我院的推荐名额为20人。其中,基础名额12人,卓越师范生长培养专项名额8人。根据教育部和学校通知要求,名额分配要兼顾公平与支持服务国家战略需要、支持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要求,根据我院专业特点和学生人数,现决定各专业分配名额如下:
推免类型 | 对应相关专业 | 名额数 | 备注 |
卓越师范生培养(长周期培养专项、卓越高中教师培养专项) | 生物科学师范 | 6 | 限报本校学科教学(生物) |
科学教育 | 2 | 限报本校学科教学(不限定学科方向) |
普通推免 | 生物科学卓越创新班 | 4 | 推免方案另行制定 |
生物科学师范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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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技术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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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艺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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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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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教育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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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推荐工作程序与规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做好推免生选拔各项工作。
2.制定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推免生评价体系和工作机制。推免生综合成绩总分100分,由学业综合成绩、个人社会贡献、特殊学术专长三部分组成。
3.严格审核认定学生的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学术专长原则上仅限学生本科阶段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专业相关的高水平科研论文,或者与导师联合发表高水平科研论文(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且导师需出具书面推荐信,明确学生在文章中的贡献度);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含学科竞赛、技能竞赛和创新创业竞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学生与直系亲属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不计分。
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进行公开答辩。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科研成果和竞赛获奖不得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4.学院依照时间节点,向毕业班学生公布推免工作小组名单、推免生名额、选拔方案、推荐工作流程等事项。
5.符合报名资格的学生可自由报名,须填写《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表》,并有2名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推荐,一名学生只能报名一项推免类型。
6.学院严格审核报名资格,根据学院公布的选拔方案综合考量,择优推荐。
7.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初步审定上报学校的推免生名单,要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三重一大系统)并在学院公示后,上报学校。
8.卓越师范培养名额,限师范专业学生报名,限报本校相关教育专业学位硕士点。
9.研究生支教团推免工作,由校团委根据团中央相关文件另行颁布方案,组织实施。
五、报名
1.2024年9月11日,向毕业班学生公布推荐工作小组名单、选拔方案、推荐工作流程等事项。学工组、专业负责人在各专业进行宣传和动员。
2.符合报名资格的学生可自由报名,于2024年9月13日(周五)下午4点前填写《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表》,2名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推荐。同时提交《本科阶段成绩总单》、《英语六级成绩单复印件》、《退伍证明》、《荣立二等功以上证明复印件》、《志愿者服务证明》、《国际组织实习证明》、《科研论文证明;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专利授权证明等》至徐汇校区一教205郭老师处。
六、成绩考核
推免生综合成绩总分100分,由学业综合成绩、个人社会贡献、特殊学术专长三部分组成。其中学业综合成绩占70%、个人社会贡献10%,特殊学术专长占20%。
1.学业综合成绩
由绩点、各专业核心课程成绩、英语六级三部分构成。其中,绩点占50%、各专业核心课程(按照各专业2021级培养方案确定)成绩占35%、大学英语六级成绩(低于425的不予计分)占15%。
学业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绩点/4×100×0.5+各专业核心课程成绩平均分×0.35+英语六级成绩/总分×100×0.15。
2.个人社会贡献成绩
总分10分,其中参军入伍服兵役4分;参加志愿者服务4分(志愿服务实践章每50个或服务时长25小时计1分);国际组织实习2分(每次计1分)。
个人社会贡献成绩计算方法:各单项合计得分×10。
3.特殊学术专长成绩
(1)特殊学术专长仅考虑本科阶段发表的论文、申请的专利,以及竞赛获奖。
(2)特殊学术专长打分:①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及以上等级的期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以上海师范大学为第一成果单位的科研论文、授权专利,最高记10分;或者与导师联合发表高水平科研论文(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且导师需出具书面推荐信,明确学生在文章中的贡献度)。科研论文、授权专利得分要根据科研考核小组对成果进行审核和评价作者贡献度计算最终得分,例如:论文得分为10分,学生贡献度为60%,则该同学论文得分为10×60%=6分。②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含学科竞赛、技能竞赛和创新创业竞赛;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最高记10分。(评分细则详见附件;竞赛名录详见附件1,非目录内的竞赛不计分)。
特殊学术专长成绩:合计得分/20×100。
(3)特殊学术专长考核小组:
组长:马为民
成员:曹建国、黄继荣、杨洪全、彭连伟、戴绍军、殷子为、孟祥宗、袁华、张辉、明凤、赵渝、吴畏。
秘书:胡佳耀、郭正红
答辩时间:2024年9月14日(周六)下午1:00开始
答辩地点:徐汇校区一教221会议室
2.综合排名
按总成绩进行排名。
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学业综合成绩×70%+个人社会贡献成绩×10%+特殊学术专长成绩×20%
七、推荐名单确定与公示
学院推荐工作小组初步审定上报学校的推免生名单,经院务委员会讨论通过并在学院公示后,上报学校。教务处和研究生院根据学院上报的推免生名单,审核汇总,上报学校授权的专门会议批准,并在校园网公示。
八、接受程序与规则
所有推免生(除“卓越师范生培养”专项、“研究生支教团”专项计划外)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所有推免名额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推免生必需在教育部建立的管理服务系统上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可自主多次平行报考多个招生单位以及专业等方面。“卓越师范生长周期培养、卓越高中教师培养、卓越退役教师培养”限报本校相关教育类专业学位硕士点。
推免生了解政策以及报考网址为:https://yz.chsi.com.cn/tm,名称为“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具体安排见教育部或该系统通知及各招生单位接收推免生办法。报考本校的推免生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中的“上海师范大学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网址为:https://yjsc.shnu.edu.cn/。
上海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推免”工作小组
2024年9月11日
附件:
科研成果评分细则
一、科研论文与专利
(一)基本条件
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第一作者、第二作者(导师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且以上海师范大学为第一成果单位的科研论文。
(二)计分细则
1.论文积分规则:
科技类:SCI一区以及影响因子≥5分的最高计10分,SCI二区最高计8分,SCI三区最高计6分,SCI四区、SCIE及EI最高计5分;中文核心期刊最高计3分。
教育学类:《教育研究》最高计10分;《高等教育研究》、《课程·教材·教法》最高计8分;CSSCI期刊源期刊论文最高计6分;人大复印资料全文收录最高计5分;中文核心期刊最高计3分。
2.授权发明专利最高计10分,实用新型专利最高计8分。
备注:
(1)有多项科研论文或专利的,原则上只记一项。
(2)公开发表的论文要复印论文的第一页以及刊物的封面。
二、科研竞赛
(一)基本条件
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竞赛名录另附)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非目录内的竞赛不计分。竞赛需以上海师范大学为获奖单位,且生命科学学院为申报单位。
(二)科研竞赛计分细则
A类竞赛:一等奖/特等奖10分、设有特等奖的一等奖9分、二等奖8分、三等奖6分;
B类竞赛:一等奖/特等奖6分、设有特等奖的一等奖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
备注:
1.学生团体获奖,第一署名人按照分值系数80%计算,第二署名人按照分值50%计算,第三署名人按照分值40%计算,第四署名人按照分值30%计算,第五署名人按照分值20%计算,第五以后署名人由特殊学术专长考核小组根据学生贡献度计分(分值比例不超过排在其前面的学生)。
2.不同级别的同一竞赛就高不就低,不重复计算。
三、竞赛目录
学生参加的竞赛必须为生物类相关竞赛,必须在学校公布的竞赛目录内,经遴选符合生物类竞赛目录如下:
序号 | 竞赛等级 | 竞赛名称 | 主办单位 |
1 | A | 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 | 教育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务院侨务办公室、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共青团中央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和当年承办高校所在省市人民政府 |
2 | A |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 共青团、科协、教育部、全国学联 |
3 | A | “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 | 共青团、科协、教育部、全国学联 |
4 | A | 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年会展示 | 教育部高教司 |
5 | A | 全国师范院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 | 全国师范院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组委会 |
6 | A | 全国大学生生命科学竞赛 | 教育部高等学校生物技术、生物工程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教育部高等学校食品科学与工程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高等学校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联席会、《高校生物学教学研究》编辑部 |
7 | B | 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上海赛区 |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8 | B | “挑战杯”上海市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 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上海社会科学院、上海学生联合会 |
9 | B | “挑战杯”上海市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 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科协、上海市学联 |
10 | B | 上海市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成果展 |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
11 | B | 上海市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 |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
12 | B | 全国大学生生命科学竞赛(上海赛区) | 高校大学生物学课程教学指导委员会、高校生物科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高校生物技术与生物工程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高校生物学教学研究(电子版)》杂志 |
13 | B | 长三角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竞赛 | 安徽省教育厅、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浙江省教育厅、江苏省教育厅 |